沈阳建筑大学

学校名称:沈阳建筑大学

上级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学校路段: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五三街道

电      话:0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皇姑区

学校简介: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建筑面积 48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等)、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学校设有14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1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353人,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604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446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和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余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8人。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      2002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一级学科,涵盖14个二级学科立项建设博士点。现有1个博士点,1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4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涵盖工、管、文、法、艺术等学科门类。学校为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8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学校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1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被评为辽宁省一流重点学科,材料学学科被评为辽宁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     学校本科教育包括6个学科门类下19个专业类,共42种专业。我校于2006年9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通过了国家的专业教育评估。自国家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来,我校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等6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等9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示范专业。土木工程材料系列课程教学团队、机械设计与制造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和工程管理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土木工程材料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工程管理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被评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4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2002~2010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45200万元,累计科研立项1650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700余项。6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4项。2004年以来学生申请专利数年均超过百项,列辽宁省高校前茅。学校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和省级教改立项近60项,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0余项。学校于2005年、2008年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图书馆馆藏图书119.62万册。          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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